終止房屋土地租賃契約認證

辦理終止房屋土地租賃契約認證應準備事項:

(一)出租人承租人為個人時,應攜帶身分證、印章到院;如本人不能到場,委託代理人辦理者,應提出授權書及2個月內印鑑證明(授權書應蓋印鑑章)。

(二)出租人承租人為公司,而負責人本人親自到場時,除攜帶個人身分證、公司大小章到院,並應提出公司設立(變更)登記事項卡、登記卡逾六月者,並應提出三個月內之登記(變更)事項抄錄卡,如負責人不能到場者,除上開資料外,並應提出授權書(其上蓋公司登記事項卡上之大、小章),或提出經法院認證或公務機關證明之授權書。

(三)原租賃契約正本一份,影本四份。

(四)認證費用:新台幣5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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