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陸配偶辦理出生證明

大陸配偶辦理授權委託書(出生證明)應準備事項:

(一)    大陸配偶攜帶居留證、大陸居民身分證、印章來院辦理。

(二)    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臺灣配偶之戶籍謄本5份(記事勿省略)。

(三)    受託人之姓名、出生日期、居民身分證字號等資料。

(四)    請求人可自備授權委託書一式五份,亦可利用本院公證處印製之授權委託書。

(五)    認證費每件500元。

(六)    本事件係身分行為,不得授權他人代理。